深圳注冊外資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2019-06-06 14:09:27 來源:web
外資公司即外商獨資經營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開辦的企業,是中國法人,不包括外國的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外商獨資企業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說是一人有限公司。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合營企業,即兩個以上不同國籍的投資者,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共同投資設立,共同經營,共負盈虧,擔當風險的有限責任公司。
深圳注冊外資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一、外資公司股東
股東可以外車的企業,也可以中外合資公司的股東,中方的股東必須要是中國的公司,不能是中國居民。
二、資公司董事
外資公司董事可以聘請中國大陸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國個人來擔任,董事要出具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三、外資公司監事
注冊外資公司時如果設立了監事會,則需要三名監事成員;如果滑設立監事會,只需要一名監事,此監事可以是大陸居名,也可以是外國個人。
四、外資公司注冊資金
注冊外資公司沒有最低注冊資金要求,注冊資金可以是人民幣、美元、港幣等。外資公司的經營范圍要明確,后期公司業務的開展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五、外資公司名稱
跟注內資公司樣的,需要進行名稱核準和查重的。
六、公司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須能提供租賃發票、場所使用證明、房產證復印件及紅本租賃憑證等。
七、外資公司法定代表人
外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可以是公司的股東之一,也可以聘請。
什么是外資公司?
外資公司即外商獨資經營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開辦的企業,是中國法人,不包括外國的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其具體形式有外商合資和外商獨資兩種。
外資公司五大類型
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并國家鼓勵采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設備的、產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資企業。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說是一人有限公司。 但不包括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設在中國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等。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中外股東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國股東購買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冊資本25%以上的企業法人。
外商投資公司
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與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單獨投資的企業。
中外合作企業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以確立和完成一個項目而簽訂契約進行合作生產經營的企業,是一種可以有股權,也可以無股權的合約式的經濟組織。
合作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投資或者合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業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均由中外合作者共同協商,制定合作協議、合同,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加以約定。合作雙方簽署的合同,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受國家法律保護,雙方均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中外合資企業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營企業),是指中國合營者與外國合營者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并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 [1]
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合營企業,即兩個以上不同國籍的投資者,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共同投資設立,共同經營,共負盈虧,擔當風險的有限責任公司。 (港、澳、臺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