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新公司關于注冊資本常見的六個問題
2019-06-06 14:20:36 來源:web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注冊資本改為認繳制度,是為了減輕創業者的壓力,并不是為了讓有心人利用,認繳制下注冊資金不到位,股東應承擔法律責任,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在公司破產清算時,未繳納的出資加速到期等責任。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額認繳注冊資本,在公司遇到對外債務違約時,公司債務有可能演變為公司股東的連帶償還責任。
從《公司法》注冊資本改為認繳制度,關于注冊公司注冊資本爭議聲不斷,尤其是新公司注冊資本填寫產生問題,為了避免此事件的多次發生,代辦公司注冊人員為您整理注冊新公司常見的六個問題。
問題一:認繳制度下注冊資本填寫是否受限
依據《公司法》第20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問題二:認繳的注冊資本是否能夠分期付款
能夠分期付款,注冊資本認繳制度本身就是為減少創業者的壓力,通常認繳限制年數為50年。
問題三:認繳注冊資本未能到位需承擔責任
注冊資本改為認繳制度,是為了減輕創業者的壓力,并不是為了讓有心人利用,認繳制下注冊資金不到位,股東應承擔法律責任: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在公司破產清算時,未繳納的出資加速到期等責任。
問題四:繳納出資是否需要進行驗資報告
最新修訂的《公司法》刪去第二十九條“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問題五:注冊資本分期付款記賬納稅怎么處理
分期繳納注冊資本應按照分期交納的金額分次做帳,新公司法采取注冊資本認繳制,可不繳納.但如公司有需要增加實繳資本,則可分批不分次數部分金額的分批繳納,如用貨幣增資,則保留銀行存單,如用非貨幣形式增資,則保留評估報告,財產轉移報告等相關報告,并自行財務做賬,工商部門備案即可。
問題六:認繳注冊資本未能及時到位利息怎么處理
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額認繳注冊資本,在公司遇到對外債務違約時,公司債務有可能演變為公司股東的連帶償還責任。利息通常會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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